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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kaiyun官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
  • 日期:2025-08-27 10:40:09
  • 发布人:admin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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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 41 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 极性,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,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(专 升本除外)可重新选择专业。为规范开云转专业有关工作,结合 学校工作实际,特修订本办法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(一)第一学年结束后,毕业前一年,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 兴趣和专长,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,允许其转专业。学校 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。

(二)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1.政治表现好,思想品德操行合格,遵纪守法,勤学敬业, 富有上进心,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;

2.因国家需要或具有某方面突出特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 长 者 ;

3.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 专业的,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;

4.参军复员学生因自身需要转专业的,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》(辽教发 〔2015〕115号),经本人申请,有关部门批准,可以转入与招生 类别相同的相关专业;

5.休学创业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经本人申请,


有关部门批准,可以转入与招生类别相同的相关专业。

二、基本要求

(一)获准转专业的学生,需按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。 在原专业已经修读完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,成绩可以直接在新专 业记载。

(二)学生在毕业前修读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 程,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;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相应 的学士学位。

(三)为避免与国家现行招生政策冲突,没有招生的专业不 接收学生转入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学校在每学年末办理转专业手续。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学生填写《开云kaiyun官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 一式三份、家长确 认书一份,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,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确定 允许转出人选,在学院内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公示结束后,报送 至教务处。

(二)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,并将获得转专 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,经批准后在校园网 上公示,公示期3天。

(三)获准转专业的学生,自下一学年开始转入新专业学习, 由有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学院负责向本单位学生传达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、 要求和时间。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 解。

(二)各学院按照转专业学生名单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 或接收等准备工作。

(三)各学院转专业工作须按上述程序进行,规定时间外一 般不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
五、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转专业

(一)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;

(二)体育类、艺术类、普通类等之间跨招生类别的;

(三)部、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 专业的;

(四)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的;

(五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;

(六)不同招生科类之间不能互转;

(七)本科四年级(含四年级)、专科三年级(含三年级) 以上的。
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原《开云kaiyun官网本科 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辽理工校发〔2023〕22号)文 件同时废止。